• 搜索
    搜新闻
  • 您的位置: 首页 >  快讯

    执行异议申请书的被申请人 执行异议申请书被执行人

    互联网来源:2023-08-06 22:06:18


    【资料图】

    1、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申请人:吴某,女,1939年3月5日生,汉族,无职业,住四平市xx区xx路xx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张xx系夫妻关系,贵院于08年7月4日,在强制执行中将张维祥的银行退休工资卡给予冻结,由于没有生活费,现已造成我们二位老人无法正常生活。

    2、涉案生效的法律文书正予申请再审,对此,申请人认为,即使本案应该履行义务,该债务也是张xx个人之债,不应该侵害和剥夺申请人被抚养的权利和生活费用,贵院采用的这一强制执行措施,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,故请求立即依法解除冻结。

    3、我国《民诉法》第二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: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人民法院有权扣留、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。

    4、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。

    5、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,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。

    6、《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五条“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,不得查封、扣押、冻结.....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,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;” 第三十一条 “....人民法院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案外人财产的.....应当作出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裁定.....”根据上述相关规定,申请人既是利害关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执行人所扶养的家属。

    7、所冻结的工资卡额为1100元,工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,如果按合理执行,申请人应享有的550元不应在执行之列,剩余550元,还应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费用外,方可执行偿还债务。

    8、上述异议恳请贵院认真考虑,期望执法的同时不该违法,谢谢!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申请人:吴xxXXXX年七月 日。

   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    关键词:

    下一篇: 最后一页
    上一篇: 疏运因地震晚点抵沪旅客,上海地铁2、10、17号线加开定点班车